”
蓝斯是个很浪漫的人。
他每次见施尖鸿都会给他带小礼物,有时只是用坚果在盒子里摆出“hay”的样子。他很含蓄,从不说暧昧的话,只是很贴心。有次在聊天时,施尖鸿提到了街上某家咖啡店的咖啡蛋糕,第二天蓝斯就买来了放到他常坐的那个位置上。
蓝斯唱歌好听极了,他弹得一手好吉他。他为施尖鸿唱过歌,那时平常喧闹的酒吧会安静下来,周遭的人皆朝着他看去,施尖鸿总觉得他唱歌时有种截然不同的气质,彼时的蓝斯穿着正式,黑色的修身天鹅绒西服搭配金色流苏肩饰,他就是贵气的英国王子,漂亮的蓝色眼睛始终盯着施尖鸿,你不能说他有多么深情,因为他很会把感情传递的恰到好处,没有人可以摸到他爱的程度。
他并没有问过施尖鸿的情况,而是和施尖鸿聊了自己的家庭。
他的家境还不错,父母在英国伦敦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在一定程度上,他的确是个贵族小伙。他讲这些时很平和,好像并不以此为荣,话语之间也没有什么优越感。他喜欢旅游,每年都会周游世界,他比施尖鸿要小两岁,但从他的语气中,他猜测施尖鸿是比他小的,因为对方看上去很年轻。
施尖鸿难得地笑了笑,不做解释。
蓝斯的睫毛很长,他说话时,偶尔会托腮,英伦腔有气势又很性感,他的中文学习的越来越好了,看得出来他是个很聪明又很有诚意的英国人。近几次聊天中,他跟施尖鸿讲:“你上次说的中国电影我去看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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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
好看。”
然后他磕磕绊绊地,用不太熟练却发音不错的中文跟施尖鸿说了自己的观后感。
在有些地方,他不太理解中国的价值观,对此他会很认真地和施尖鸿探讨,然后告诉他英国人的理解。
几天后,刘钊月问他:“你要一直在这儿吗?明天我们换个地方吧。”
施尖鸿想了想,当天晚上主动找到了蓝斯。
他还记得自己走向蓝斯时,蓝斯定定的样子。
他说:“我明天要走了。”
他点了杯酒,送给蓝斯,是对方第一天送他的扎杯啤酒。
蓝斯点了点头,说道:“祝你一路顺风。”
当天晚上,他送他走。
“这里总是在下雨,”蓝斯说,“有的时候我觉得我回到了伦敦。”
他那天晚上话很多,讲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话。
走到他们每次分开的交叉口,蓝斯突然说道:“我有件很抱歉的事情要和你说。”
他一直在道歉,好像做了多么要不得的事情。
但他在说出来之前,施尖鸿打断了他:“我的过去不堪回首。”
蓝斯喝了酒,脸色泛着红:“我不介意。”
施尖鸿继而说道:“我不打算结婚。”
蓝斯深蓝色的眼睛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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