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06章 比死还难受_我在大明当知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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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朱玥桂说她来自北平燕王府时,尹馨月稍微惊讶了一下。

  随后尹馨月一想,朱玥桂骑着骑着马来,身上又带着这么多钱,身份必然不简单,也释然了。

  只是,刚才听朱玥桂好像话中有话。

  “什么叫算是郡主?”尹馨月注意到朱玥桂话中的问题。

  朱玥桂答道:“因为我不是朱棣亲生的,只是他的养女,而我,一直不承认朱棣是我爹,所以,我觉得郡主这个身份,不要也罢!”

  尹馨月看到朱玥桂的情绪不稳定,也为她感到悲伤,低声问道:“你们父女,为何会走到这样的田地?”

  朱玥桂咬牙切齿道:“因为朱棣从来没有把我当成是他的女儿!”

  尹馨月握着朱玥桂的手,用多了一分力,鼓励朱玥桂讲出来。

  于是,朱玥桂开始将她的故事:

  “在我五岁的时候,就被人送到了燕王府,成为了朱棣的义女。

  在别人眼里,我是一个养尊处优的郡主。可是,我几乎没有过上一天郡主的生活!

  一进到王府,我就被朱棣进行特训,进行举重、奔跑等训练,除了吃、睡,就是在训练,一刻钟也不能偷懒,

  朱棣那个丧心病狂的狗东西,甚至把我丢在森林里面几个月,让我自生自灭。

  那几个月,为了生存,不仅每天都要在荒山野岭中寻找食物,还要跟躲避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野兽。

  我也不知道我那几个月是怎么活下来的,只记得,当我走出那片森林时,第一次看到朱棣对我笑。

  不过我深深地记得那笑容,看似如沐春风,实则笑里藏刀。

  十岁的时候,我被扔进了军营。

  没有人知道我是朱棣的女儿,在军营里面,没有一个人有特权,以强者为尊,所以,所有人都欺负我这个小不点。

  我的性格要强,每次我都会跟欺负我的人拼命。

  慢慢地,我成了军营里面最能打的那个,再也没有人能够欺负我。

  不知不觉中,我在军营里面呆了足足六年。

  两年前,朱棣将我从军营里面带了出来,然后昭告天下,说我是他收养的女儿,就这样,我成了北平燕王府的郡主,住进了没有儿女的三娘府中。

  三娘对我非常好,不仅教我读书写字,还教我琴棋书画,不过我的天赋可能在舞刀弄枪上面用光了,只是勉强学会了读书写字。

  快乐的日子只维持了三个月,三娘突然告诉我,朱棣已经把我许配给了他手下的一个将军!”

  梅山县,尹家。

  朱玥桂继续讲她的故事。

  “更为气愤的是,三娘说,十日后,就是我大婚的日子。

  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,突然就懵了!

  我的婚姻大事,为什么安排得如此草率?

  我不甘心被朱棣安排我的人生,所以我那时候就准备逃婚。

  可能是上天也看不过去了,在我离开燕王府之前,我准备嫁的那个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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